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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税务法规的一点看法

发布时间 2013-05-09

“由于我国目前采用的个人所得税为分类所得税制,在此制度下,每一类所得都要单独征税,因此,不同的所得项目之间不得互相抵免,同一所得项目下不同所得也不可互相抵扣。”针对网友提出的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过程中不同收入之间能否进行相互抵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做出明确回应。
  炒房赚,炒股亏,炒房、炒股都是个人承担,那究竟怎样交税呢?一个月里,炒房赚的不如炒股亏得多或者炒房亏得多过炒股的,是否可以罢免交税呢?

  针对这一个问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通过官网解答了大家的疑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不同所得之间不能进行抵免。

  亏损大于盈利,还得纳税,这样是否该改革一下呢?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我们认为,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创造条件结合“综合收入”和“家计扣除”等机制,以体现更有力的结构性减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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